央廣網北京2月16日消息(記者湯一亮 周洪)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過完正月十五才算過完年,隨著元宵節的結束,火熱的春節旅游市場逐漸降溫,旅游淡季也隨之而來。但是也有一些游客選擇這個時候背上背包去旅行。因為不少節後錯峰游會有最高超過五成的優惠。於是很多人把春節加班的假期和年假結合在一起,選擇錯峰出游。
  為了吸引這部分游客,旅行社除了在旅游線路上費盡心思之外,還推出了"先旅游,後付款"的項目。原來都是先買票後上車,先繳費後旅游,好像大家都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一種消費模式了,但是現在這樣的模式被一些旅行社徹底顛覆了。那麼這種"先旅游後付款"究竟靠不靠譜?到底是真有保障,還是在玩噱頭?
  節後錯峰出游的市場價格紛紛上演“高臺跳水”,普遍下調30%-40%。如春節賣價7899元的“麗江香格裡拉大理昆明石林6天”的線路,2月底至3月初出發線路價格跌至4899元,價格差額達3000元,降幅達37%。為了吸引更多的游客,旅行社除了推出更具特色、更加優惠的旅游產品之外,還推出了“先旅游後付款”的項目吸引游客。所謂“先旅游後付款”就是如果消費者對此次旅游不滿意,可以拒絕向旅行社付款。在上海大通旅行社位的一處門店,記者看到許多市民正在咨詢該旅行社推出的一個游輪旅游產品,這個產品在線路、價格等方面與其他游輪產品並無什麼不同之處,但是這個產品承諾可以“先旅游後付款”,因此,吸引了很多人前去詢問。正在現場咨詢的市民楊女士說:
  楊女士:因為他們對自己的產品首先推出有自信先旅游再付款,如果沒有這個自信,做不好,他們不敢做這個。萬一以後你提意見,不付款,對他們都是不利的。另外還有一個他們也是對我們消費者的一個承諾。
  報名參加這個的線路旅游的游客,在和旅行社簽訂旅游合同時,會附有一份“承諾書”,包含“岸上觀光游覽承諾”、“游輪承諾”、“服務承諾”和“用餐承諾”在內的4大項一共16條服務承諾。如果兩項以上不達標,游客可以拒絕付款。上海大通旅行社負責人何一偉說:
  何一偉:我們就是承諾在船上我們每天有固定的時間在固定的地點,我們的工作人員我們的領隊在這個地方等待你們游客有什麼的問題可以來咨詢。每天晚上10點半我們會主動打電話給每一個游客。
  在游客對外出旅游的品質有所顧慮的時候,可以先旅游後付款,一定可以讓許多游客感覺參加這樣的旅游團有保障、放心,中國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劉思敏博士說,其實"先旅游後付款"模式並不新鮮。
  劉思敏:先旅游後付費的這種旅游方式,它不是一個特別新鮮的玩意兒,出現的時間恐怕至少有十多年了,時斷時續的。到目前為止的話,這種旅游方式並沒有成為主流,甚至也沒有引起比較廣泛的關註,但是它每次當有些旅行社或者旅游單位推出這樣的旅游項目的時候,正因為它是非主流的有點新鮮所以它就引起了關註。這種方式實際上噱頭在於旅游市場良莠不齊,對質量的擔憂,他想消除這種顧慮。
  劉思敏說,這種先旅游後付款的模式之所以沒有推廣開來是因為它容易引起糾紛。
  劉思敏:游這種產品的質量它跟普通的家電包括普通的服務簡單的服務相比,質量是很難主觀去評判的,它是一種滿意度,這個滿意度涉及到很多的因素,所以如果採取這種先旅游後付款方式的話,它可能是一個很好的噱頭,同時游客也有很高的期望值,但是最後旅游結束以後對質量是否滿意可能這個旅游的服務的提供者和旅游消費者之間的話它會形成一個比較大的心理落差。這樣的話所以說可能會很容易導致一些糾紛,就可能會吃一個啞巴虧。
  合同上白紙黑字寫著各種承諾,如果游客對旅程不滿意可以不付款,主動權明明掌握在游客的手裡,為什麼游客還會吃啞巴虧呢?
  劉思敏:種先旅游後付款的方式,各個地方各種旅行社初期推出項目的時候會有所不同,比如說有的是要求你要交押金的,如果你交了押金最後你又說不出來他服務有什麼不好,你沒有理由不滿意,那麼你可能押金就被抵作是團款了。那麼等於說你可能是進行了一次劣質的一份旅游,但是可能付的價格比普通的還要高一些,那不就是一個啞巴虧嗎?
  旅行社不斷的推陳出新,營銷方式不斷變化,游客如何辨別呢?劉思敏建議萬變不離其宗,游客在出發前還是要認真閱讀與旅行社簽訂的合同。
  劉思敏:盡可能選擇有品牌的旅行社,同時一定是要認真的審核合你的合同,然後把你自己的訴求能夠在出發之前表達清楚,特別是要在合同裡面越詳盡越好的體現出來。你如果感受到你的權益有遭到侵害的可能或者侵害正在發生,一定要利用現在的比如手機拍照、手機錄音,包括它的宣傳冊的收集,就是各種各樣證據獲取的或證據保全的手段和意識都一定要加強。這樣的話即便是出現什麼不好的方面,你也可以通過這個合同和這些證據來維權。  (原標題:旅行社推“先旅游後付款”模式 游客被質疑吃啞巴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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